青岛市李沧区教育体育局文件
李沧教体政〔2010〕42号
李沧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李沧区普通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中小学、各单位:
现将《李沧区普通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十日
李沧区普通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为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有特色的专家型名师,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实施青岛市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的通知》(青教通字〔2009〕44号),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决定启动李沧区普通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以下简称名师培养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培养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人才强教”理念,本着师魂、师识、师能同铸、理论与实践并举的原则,以名校为依托,以导师为引领,以名师工作室为基础,以课题研究为推动,遵循教师专业发展和名师成长规律,培养一批师德高尚、理念先进,业务精湛的名师队伍,逐步建立李沧区的骨干教师梯队,推动我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培养目标
通过培养,使名师培养工程人选在政治思想与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学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与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大幅度提高,具备专家型名师的基本素质,深受家长尊敬、学生喜爱、同行尊重,享有较高的社会美誉度。形成成熟的课堂教学模式、鲜明独特的教学风格,丰硕的教科研成果,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能积极发挥骨干、示范和辐射作用。
二、名师培养工程人选的遴选条件及办法
(一)名师培养工程人选的遴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修养;有敬业奉献、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的精神和品质。
2.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合格学历和教师资格,年龄在45岁以下(截止到2010年6月30日,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含副职领导、中层干部),副职领导与中层干部必须兼课,课时量应分别不少于同学科周课时标准时数的三分之一、二分之一。从事过班主任工作且班主任工作较突出者学校可以优先推荐。
3.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符合时代特点的教育教学思想,在本学科教学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对所教学科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学业绩突出;或有自己独创的教育教学方法。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并在区内产生广泛影响。
4.承担过区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价值的教育教学论文。
5.承担过区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教学观摩活动或公开课,或荣获区级以上优质课评选一等奖。
6.曾获区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特别优秀者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二)遴选办法
1.遴选范围和人数
首期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人选面向全体教师,以前三期小学名师班和第一期中学名师班学员为主要遴选对象,以语文、数学、英语学科为主,其他学科为辅,遴选30人左右。已经推选为市名师培养工程人选的,不在遴选范围。培养周期为4年,2010年启动。
2.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各学校、各单位负责向全体教师传达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2)学校推荐。根据名师培养工程人选条件,各有关单位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组织推荐工作,提出推荐人选,组织填写《李沧区普通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人选推荐申报表》(见附件1)。
(3)选拔评审。区教体局成立名师培养工程人选专家评审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和名师培养工程人选评选条件,对各校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4)测试考察。专家评审组对考察人选进行统一的教育基础知识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测试时间和内容另行通知。根据评审情况和测试成绩,专家评审组进行综合评定,提出初步人选名单。
(5)局党委研究确定、系统内公示。区教体局党委研究确定人选公示名单。将人选名单在全区教育系统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确定李沧区普通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人选。
四、培养模式
李沧区普通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行导师引领、依托高校,实行学习、探究与教育教学实践于一体的培养模式。培养周期结束,按照《李沧区普通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管理人选办法》(另行颁发)综合考核评估后,命名为“李沧名师”。
(一)通过分析名师培养对象的个体特征及优长,制定并实施个体专业发展计划,在导师指导下做好分散研修与教育教学实践的跟踪指导,解决教育教学实践问题。
(二)实施“请进来,走出去”、案例跟进的方式,让名师培养对象学习国内外先进的教育理论和职业技能,了解学科教育发展的新动态、新知识,更新完善教育理念。
(三)坚持理论学习与分散实践、集中研训与名师培养工作室、开放课堂与网络研修、动态指导与集中研讨相结合的培养形式,让名师培养对象有效完成思、学、研、训、讲、评、练等环节的培训,锻造名师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在实践中逐步提升。
五、几点要求
(一)建立名师培养导师团。聘请国内知名教育专家、学科教学专家以及在本地有突出影响与建树的中小学特级教师及教学研究人员组建名师培养导师团,为名师培养人选搭建发展平台;适时在教育发达地区建立培训基地开展项目合作,选送一批名师后备人选到先进地区知名学校进修、访学,开拓教育视野,提升教育理念。
(二)健全名师培养制度。建立健全名师培养导师团管理制度、名师培养工作室管理制度和培养效能反馈制度。实施平时考核和达标考核,由区教体局、导师团、教师所在学校共同参与,根据考核情况适时调整人员,并通过培养过程意见反馈和个体发展状况评估及时修正培养方案,力求培训实效。
(三)落实名师培养经费。区教体局在4年的培训周期内为每一位人选提供4万元的专项培养经费,学员所在单位负责报销交通费、住宿费、考察费等。各单位要积极为入选学员参加培训和开展教科研创造必要条件,为更多教师尽快成长为德能兼备的名优教师创造条件。
(四)推选李沧名师人选是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重要措施。区教体局成立领导小组(见附件2),负责全区普通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的宏观规划和整体工作的领导与组织,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人事科。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优中选优,认真推选,务必按照要求尽快做好相关工作。
六、申报材料要求
各学校和教育机构务于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稿送区教体局人事科。申报材料包括:
1.《李沧区普通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人选推荐申报表》打印表一式3份,同时上交电子版。
2.专著、论文、公开课、优质课及其它科研成果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证书以及主要的荣誉证书等有关证书复印件1份。
4.学校副职领导及中层领导申报的须同时出具兼课证明。
有关事宜,请与区教体局人事科联系。
联系人:解秀梅 联系电话:87614201
附件: 1.《李沧区普通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人选推荐申报表》
2.李沧区普通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主题词:印发 名师培养实施方案 通知
李沧区教体局办公室 2010年4月10日印发
打字:谢秀梅 校对:于霞
附件1:
李沧区普通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人选 推荐申报表
工 作 单 位
任 教 学 科
姓 名
填表说明
一、本表采用A4纸规格,正反面打印。
二、请用计算机或钢笔(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准确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书写要清晰、工整。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三、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四、“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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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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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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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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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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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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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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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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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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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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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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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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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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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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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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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由所在单位填写,不超过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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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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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
主要荣誉称号和
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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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所取得的
主要
科研
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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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著、论文、科研项目、公开课、优质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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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好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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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好、特长及喜欢阅读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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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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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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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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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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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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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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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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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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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李沧区普通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韩川德 区教育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旭东 区教体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宋丽华 区教体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平先 区教体局副局长
王悦茂 区教体局副局长
张炳宏 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成 员:于 霞 区教体局人事科负责人
郝 蕾 区教体局办公室负责人
迟 欣 区教体局教育科负责人
牟慧雅 区教体局体卫艺科负责人
姜岱尧 区教体局教研室主任
李思明 区教体局信息中心负责人
李杰先 区教体局财务科负责人
王鉴钢 区教体局审计科负责人
张惠娆 区教体局宣传科负责人
张晓俊 区教师进修学校教务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人事科,于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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