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李沧区教体局
政 工 科 函 件
政工科函件[2010]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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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青岛市第四届
“教子有方十大优秀母亲”和首届“教子有方十大优秀父亲”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青岛市第四届“教子有方十大优秀母亲”和首届“教子有方十大优秀父亲”评选活动的通知》(青妇总字〔2010〕2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积极参评。推荐表格、推荐材料(电子版)及各奖项证书复印件请于5月10日前将报送局政工科。
联系人:刘畅;联系电话:87890248
附件:《关于开展青岛市第四届“教子有方十大优秀母亲”和首届“教子有方十大优秀父亲”评选活动的通知》(青妇总字〔2010〕23号)
李沧区教体局政工科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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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妇女联合会
青岛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青岛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青岛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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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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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妇总字〔2010〕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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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岛市第四届“教子有方十大优秀母亲”
和首届“教子有方十大优秀父亲”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妇联、文明办、关工委、教体局,市直(驻青)各单位妇委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重视发挥父母双方在指导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和影响,推广家庭教育经验,提高广大家长的家庭教育能力和水平,优化儿童的成长环境,市妇联、市文明办、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决定联合开展青岛市第四届“教子有方十大优秀母亲”和首届“教子有方十大优秀父亲”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我市6-18岁儿童的母亲或父亲(包括子女在我市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均可报名参评。青岛市前三届“教子有方十大优秀母亲”获得者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道德素质,遵纪守法,在富强青岛、文明青岛、和谐青岛建设中作出了一定贡献。
(二)牢固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家庭教育观念,自觉学习和掌握家庭教育知识,针对子女年龄、个性特征实施教育,与子女互动互学,共同提高,有典型的教育导向和示范作用。
(三)举止文明,情趣健康,敬业进取,言行一致,以良好的品行修养为子女作表率。
(四)建立民主、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形成有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良好家庭环境。
(五)主动配合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支持子女参加学校活动和社会实践,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六)家庭教育成效显著,子女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三、评选步骤和方法
(一)推荐阶段
4月20日—5月10日,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和社会举荐三种方法推荐候选人。凡符合条件的母亲或父亲均可到所在区市妇联或市直(驻青)单位妇委会报名参评。参评母亲或父亲需填报《青岛市第四届“教子有方十大优秀母亲”推荐表》(见附件一)或者《青岛市首届“教子有方十大优秀父亲”推荐表》(见附件二),并附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同时提供本人事迹材料和推荐表中所涉及到的各奖项证书的复印件。
(二)评选阶段
1、5月10日—5月12日,各区市妇联、市直(驻青)各单位妇委会对事迹材料进行初审。根据初审结果,每区市妇联至少推荐5名母亲候选人和5名父亲候选人,市直(驻青)各单位妇委会可根据报名情况推荐,人数不限。
2、5月13日—5月15日,市妇联成立评审委员会根据事迹材料分别确定20名母亲候选人和20名父亲候选人名单。
3、5月中旬,将20名母亲候选人和20名父亲候选人事迹材料刊登在青岛新闻网上,进行网上投票活动,评审委员会根据事迹材料和网上投票结果,按照评委打分与网上投票结果各占一定的比重,最后确定“教子有方十大优秀母亲”和“教子有方十大优秀父亲”。
(三)表彰阶段。“六一”期间召开表彰大会,命名表彰青岛市第四届 “教子有方十大优秀母亲”和“教子有方十大优秀父亲”获得者,颁发奖品及证书。
各区市、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部署,精心组织。要坚持好中选优,认真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推荐表和事迹材料(电子版)请于2010年5月12日前报送市妇联儿童部。
电子邮箱 qdjjzx@126.com
联系电话:85912127;
联 系 人:王新慧、赵燕。
附:1.青岛市第四届“教子有方十大优秀母亲”推荐表
2.青岛市首届“教子有方十大优秀父亲”推荐表
青岛市妇联 青岛市文明办
青岛市关工委 青岛市教育局
2010年4月21日
附件一:
青岛市第四届“教子有方十大优秀母亲”推荐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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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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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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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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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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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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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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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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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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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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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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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女
表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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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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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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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妇联
文明办
关工委
教体局
或市直
(驻青)
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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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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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
文明办
关工委
教育局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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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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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主要事迹”请参考评选条件填写。
附件二:
青岛市首届“教子有方十大优秀父亲”推荐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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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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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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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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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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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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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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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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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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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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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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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女
表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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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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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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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妇联
文明办
关工委
教体局
单位妇委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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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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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
文明办
关工委
教育局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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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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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主要事迹”请参考评选条件填写。
主题词:评选工作 优秀母亲△ 优秀父亲△ 通知
青岛市妇联办公室 2010年4月21日印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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