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健康的大事,为了确保我校食品、饮水卫生安全,严格执行《食品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根据《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建国 副组长:孙文洁 组员:尹瑞波 王明强 吴红花 (专职食品卫生管理) 肖新建 全面负责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定期督查。
二、对学生加强食品卫生健康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三、加强学生配送餐的管理。总务处要及时向配餐单位索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配餐、分餐人员的健康证并登记备案;认真执行送餐验收记录;定期对送餐单位进行卫生监督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四、加强对大桶水卫生的管理,总务处要及时向供水厂家索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每年一次)和水质检验报告(每季度一次),认真检查有无“QS”标志,并登记备案,督促供水厂家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
五、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
























